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系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护理系学生会章程》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学生会章程(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22年 12月7日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学生会是在院党委领导下,由护理系团总支具体指导的全系性学生组织。
第二条 做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为表达和维护同掌的正当利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别定本程。
施三务 据南卫生健电配业学院护理系学生共的南台:命心命意为广大学作服务。笔四备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双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赏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发挥作为完能联系同掌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口学们合理的建议、竟见和诉求,依法依竞程表达和维拍同掌的正当利益,协助院系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同学服务: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自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引导、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事
第二章 工作人员
第五条 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一)具有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面貌为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品
行端正、乐于奉献、作风务实的学生;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1个学期或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 30%以内,且无调业不及该情况;
(四)能然直实反的同学的诉求,现极热小真达同学音愿。
第六条 面向广大同学通选工作人员,由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审核后确定,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九条 自觉遵守和维护校规校纪,救于同不良现象作斗华,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德智体羊结全而发屏,设立很出机制,对于达不到学业要求标车的,老校不合将的,无法正常尽行职责的、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的学生会工作人员,按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黑免。
第三章 护理系学生会工作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 护理系学生会工作人员根据本竞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有知晓,参与本会的相关事务和活动的权利
(二)有通过正当的涂择和方式对学生会各投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三)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披选举权。
第十条 护理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自觉遵守宪法和法规;
(二)会员有湮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三)执行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完成上级交始的任务,
井在日常学习和工作中起模弱带头作用。
(四)虎心学习,帮助和团城广大青年学生,及时反的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五)不搞形式主义、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小官惊主义”,要以大局为重,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结,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自觉维护学院广大同学的利益。
(六)有维护本会利总和名誉,为本会服务的交务,
第四章 组织和职责第一部分 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足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提回级的党组织和上级学联组织同意后,可以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系学生会组织产生,代表名颜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 1%,任期一年,其主要权力和职责包括;
(一)听取并市议上一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并决定今后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主要任务。
(三)讨论和修改本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
(五)以提案的形式,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大会审议,并在任期内责成和
监督新一届护理系学生会拍得大会所作的其项决型。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是学生会代表大会闭合期间的常设代表机构第十四条 常务代表委员会的产生:
(一)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组成人员为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
(二)委员候选人由各部门和班级共同提名,以及各班主任推荐。护理系学生会
原则上提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主要部门负责人为候选人。各系学生会原则上提名其主要负责人为候选人。
(三)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采用差精选举,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常者代表委员会委高件期一年,若其年期在大会闭会期间结束,则朋提片
生会换届情况,对常务代表委员会进行换屈改选。
第十五条 常务代表委员会的组织形式:
(一)常务代表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在委员中选举产生.主任负责召集召开常务代表委员会会议,并邀请学生会主席团参加。
(二)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许情况。可提前成推迟召开
(三)常务代表委员会采用合议制。各项决议按民主集中制的方法产生。
第十六条 常务代表委员会的主要权力和职责是:
(一)配合学生会广泛收售同学们对学习生活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由委员提出并经全体讨论后形成提案,由学生会提交相关部门,经同学校协商后解决,并向同学公布解决情况。
(二)积极向院领导反映学生思想的动态和学习生活中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他同掌之所急,争取得到重视和解决,并向广大学生传达学校的政策,起到“下情上将,上情下达”的作用
(三)负责学生代表大会的提案工作
第二部分 执行机构
第十七条 护理系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力象征,对其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 护理系学生会主席团为学生会核心领导机构。设有执行主席、主席团共三至五名成员。主席团不设正割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腐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
第十九条 护理系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费责制,由主席团和各积能部门完成对应工作,下设有秘书部、权益部、劳生部、社联部、生活服务部、学习发展部六个部门。第二十条 学生会主席团的职责: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问,代行其职责,领导学生合的日常工作(二)解程本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三)以每周例行工作会议的形式,指导、帮助、协调下设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
(周)通过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制度,规范学生会活动的开展,并对各职能部门
的业务作监督考评。
(五)培养、选拨、考核、监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主要干部。
(六)通过常务代表委员会,密切联系各系学生会,加强对各级基层组织的业务
指导、帮助和考评
(七)增讲兄弟院校及社业实阶属的交流。协作和友信。
(八) 密切联系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增强学生会与上级部门的沟通与
交流。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下设各职能部门,在主席团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对主席团负责并接受其监督。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设秘书长一名,由团总支部书记兼任,代表负责、协调、指导学生会的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产生和器免;
(一)学生会主席团由上民学生会主席团请过选圾老核,本着自主公平的原事
,从学生会工作人员与各系学生会主席团提名候选人,经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媒一年,
(二)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产生后,按工作与时间周期,设执行主席轮值。(三)学生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主席团成员提议,秘书长召集主席团会议,经表决三分之二成员通过,即行罢免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的职务。
(四)在任职期间,主席团成员由于特殊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任期工作,须由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主席团会议表决半数通过后,报上级领导批准,可免去其职务。
《五)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新增补主席团成员应由学生联合会全体大会
选举产生。
第三部分 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 学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足校学生会和各系学生会的监督机的第二十五名 常各代真委员会的监督照能句话:
(一)审议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加强学生会的指导,促进各系学生合间的交流。(二)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定期对学生会的各项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每年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老技和评出
(四)学生会主席团每年要向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团委进行工作述职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六条 鉴于护理系学生会资金状况,各部门在开展工作时应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坚决杜地不必要的支出。
第二十七条 由护理系学生会提出预算,报校团委审批。财务日常管理由主席团负责,护理系团总支书记复楼。
第二十八条 护理系学生会内部申请的项目,应在地写申请报告时做好项目预算清单,活动结束后做好结算报告,负责人凭发票报账(发票需注明用途和经手人)。
第二十九条 经费来源是由学校援款。经费用于全系学生举办学术、宣传、卫生等各种活动及学生会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与学生会无关的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学生会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白学生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护理系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护理系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护理系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选举办法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第届四学生会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江西省学生联合会章程》以及《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结合我系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候选人
由全体学生酝酿提名,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学生意见酝酿名单,经
院党委和市学联同意后确定候选人。
三、经系党支部及团总支批准,韩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
第四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采用差额选举办法。应选5名额人,提名
3 人,差额2名。新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第四届学生会委员
会委员由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无记名
选举产生。候选人姓名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或等于应到会人数
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
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被
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如果遇到当
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按得票多少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一个
应选名额由两人以上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则在得票相等
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当选人少于应选名
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从未当选的得票较多的被选举人中重新选举
产生。
五、选票应由学代表本人填写,任何人不得干扰和干预,因故
未能出席会议的学代表应视为缺席,不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选举委员时,应在同意的候选人姓名下面方格内画上“(
”;不同意或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则在空格处写上
另选人名字,并在下面方格内画上 如只写姓名不画
的,该另选人不计得票。
七、在选票上不按要求画符号的视为无效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干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八、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6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6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由上届委员会提名,经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举手表决通过,已提名作委员候
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委员
会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
督下进行工作。
九、本次大会选举投票的顺序是: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中是学生代表的,可先进行投票,其后学生代表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投票箱,由计票人清点投票箱内选票张数。
十、计票完毕,由总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宣布计票结果时,报告全部被选举人所得赞成票数。宣布当选人名单时,当选的委员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选举办法规定的情况,由上届委员会按《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有关规定研究做出决定。必要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和上级学联组织决定。
本选举办法,经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系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
护理系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护理系团总支指导学生会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