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发布时间:2016-09-09浏览次数:54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秋季开始招收高职层次学生。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充实学院教学、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待遇

招聘计划、待遇具体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其中:享受同工同酬待遇者,享受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同等报酬待遇。享受同等福利待遇者,试用期间每月基本工资1850元,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后,每月基本工资1850元,学院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险,享受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同等中餐、交通、通讯补助及学校工会福利待遇,执行学院享受同等福利待遇的相关规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学历(若为国外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历等要求;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卫生系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42周岁以下(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8月31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专业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专业要求。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门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名;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名。

(三)其他要求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报名时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如被我院录用,须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二)分类考核

分三类进行考核:教学岗、实训指导教师岗、教学管理及教辅机构工作人员岗,实行按类别考核择优聘用。

(三)考核方法

1.教师岗考核办法:考核总分100分,其中试讲100分、答辩100分,两项分数各占总分的比重为60:40。

2.实训指导教师岗考核办法:考核总分100分,其中操作技能100分、答辩100分,两项分数各占总分的比重为60:40。

3.教学管理及教辅机构工作人员岗考核办法:实行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发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为2016年9月8日至9月19日,公开招聘信息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及赣州卫生学校网站。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9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截止时间9月20日下午4:00)。

2.报名地点: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797-8361936、13766327263。

3.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报名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及聘书等相应的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填写《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2016年9月21日上午,学院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9月23日下午考核前,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报名者需携带报名时资料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3的岗位,考生总成绩须不低于70分方可聘用。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16年9月22日下午到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领取考核准考证。考试时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

(四)考核

1.时间:2016年9月23日下午14:00

2.地点: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护理实训中心 

3.考核内容与程序:

(1)教师岗人员考核内容为试讲、答辩二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60:40;具体程序为现场备课(1小时)后试讲—答辩。

(2)实训指导教师岗考核内容为专业操作技能、答辩两部分,所占分值比例为60:40,具体程序为专业操作技能考试—答辩。

(3)教学管理及教辅机构工作人员岗考核内容为本岗位相关问题的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与政审

所有考核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职位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政审对象(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试讲或面试分数高者入闱)。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2.政审:对政审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形成书面材料。

3.递补:因体检、考核(政审)、报考资格复审等原因不合格、考生作弊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体检结果、政审合格后,学院研究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将在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日历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被有效投诉举报的,按本《公告》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予以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附件:

1.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

2.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