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科研处是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负责全院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科技成果、科研经费、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
二、工作职责
科研处是负责全院科研管理工作的综合性职能部门。其总体职责范围包括:
1.负责制定、实施学院教科研发展规划。
2.负责教科研项目培育、组织申报、实施管理、中期评估、科研经费的监督使用、结题验收和教科研档案管理。
3.负责教职工教科研业绩审核、登记汇总、年度考核、奖励评定和科技、社科统计年报等工作。
4.负责组织与管理学院学术交流活动,做好教职工加入各种学会、协会的推荐和审核工作。
5.负责学报编辑队伍管理和办好《卫生健康职业教育》。
6.负责教科研队伍建设、科研平台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科普活动和优秀成果奖的申报。
7.负责职业教育理论问题、政策问题研究,为学院政策和教学改革提出意见和建议。
8.负责教科研情报的搜集,了解掌握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策略方法。
9.负责学院学术委员会和科技协会的日常工作。
10.负责主动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11.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