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筹分析实习安排数量

1.在当年9-10月份,根据学工处学籍数据,教务处会同各系确定次年需安排的各专业实习生数量,以及各系提供下一年度拟安排实习学生的户籍、专业分布情况。

2.教务处将对比上一年各专业安排实习生数量,确定应与实习基地协调事宜和应开展的实习单位建设需求。

3.在当年10-12月份,教务处组织各部门、系(部)开展实习基地走访和实习情况检查,开拓实习单位。

注:已签订实地基地协议并在协议期内的,称实习基地;未签订实习基地协议或协议过期的,称实习单位

二、沟通协调实习基地计划

5.在当年11月-12月份,教务处组织联系各实习基地,开始收集各实习基地接收我校各专业实习生的意向计划数。

6.在次年1-2月份,教务处将收集到实习基地的计划数按专业名称分发给各系,各系开始着手实习预安排(含摸排拟自联实习单位的学生人数)。

7.期间,教务处组织各系加强与实习基地的沟通,协调增减相关专业实习计划数及实习管理等相关事宜,根据实际需要,继续组织拓展实习单位。

三、组织落实实习学生安排

8.在次年2-3月左右,教务处与已有实习基地、新增实习基地复核确定的各专业实习计划数,将各专业实习计划数分配给各系。

9.同期,各系组织实习动员会,宣讲实习安排和安全管理等相关事宜。各系组织各班级学生填写实习单位的实习报名表(自联实习单位的学生,应经家长同意后向所在系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协议)。

10.根据报名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等情况,各系安排落实实习生的拟派遣实习基地(报名人数超出实习基地计划数的,由教务处指导相关系安排落实),一般于3月底左右将实习安排表汇总给教务处。

四、其他相关事宜

11.于4-5月,学院向市教育局、省教育厅提交实习生备案相关材料,教务处组织实习组长召开组长工作会。

12.同期,教务处开具实习介绍函给各实习基地(单位),实习生凭函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