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各教辅、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市社规办字〔2022〕3 号)精神,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并将参评成果的原作、佐证材料和《赣州市社科优秀成果申报表(A、B、C)》(附后)各1 份于2022年2月21日交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gnwzyky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赣州市社科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2.doc
2022年1月19日
各处(室)、系(部),各教辅、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市社规办字〔2022〕3 号)精神,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认真阅读,并将参评成果的原作、佐证材料和《赣州市社科优秀成果申报表(A、B、C)》(附后)各1 份于2022年2月21日交科研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gnwzykyc@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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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社科研究优秀成果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2.赣州市社科优秀成果申报表附件2.doc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