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医药健康类高等职业院校,隶属赣州市人民政府。2016年3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同年4月经教育部备案。
学院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校园环境优美、文化氛围浓厚,校园四季如春、风景如画,是赣州市最美校园之一,有“千樟之校”、“万桂之园”的美誉。
学院占地面积780亩,建筑总面积18.84万㎡;图书馆藏书26.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5200万元;现有校外实训基地160余家。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和学历结构合理、教育教学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36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91人,副高以上职称81人、赣州市特殊津贴专家和教育专家8人、13名教师在国家、省、市各类学术团体和协会担任重要职务。
学院现设置有护理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医学基础部、人文社科部等5个专业系部,开设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5个高职专业;并与南昌大学等4所大学联合办学,举办本科成人高等教育。
学院以对接医药卫生健康产业为切入点,突出卫生职业教育特色,积极探索“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牵头组建了赣州卫生职业教育集团,分别与赣州市人民医院等3所医院合作举办“定向班”,并以“订单班”、“冠名班”、“厂中校”等形式,与泰康之家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医药健康名企开展深入合作;2016年被国家残联、教育部确定“全国职业院校残疾人康复人才培养改革试点单位”,积极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具体详见《赣南卫生职业学院2017年上半年人才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除外);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
详见各招聘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
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工作经历条件均指本岗位招聘最低条件(含本条件)。
考生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江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6]319号)附件所列专业目录为准(该目录可在省人社厅网站下载http://www.jxhrss.gov.cn)。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2016届以前毕业生专业名称与《目录》不一致的,可对照赣人社字[2016]319号文件附件所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3月31日当天出生为超过35周岁)。
(四)工作经历要求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如“5年以上”指工作时间至2017年3月31日时累计已满5周年)。
(五)其他要求
2017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拟被事业单位聘用,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隐瞒身份报考的,按照违反诚信报考有关要求,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
1.教学岗
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试讲和答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博士学历(学位)应聘者可不试讲,直接进行答辩,答辩占总成绩100%。
2.实训指导教师岗
采取技能操作和答辩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技能操作和答辩各占总成绩的60%和4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 财务会计、图书馆采编、专职班主任、保卫干事岗
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和结构化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4月14日—4月19日在赣南卫生职业学院(www.gnhvc.cn)、中华英才网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截止至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多个岗位的,所有报名信息无效。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地点:赣州蓉江新区高校园区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人事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797-8361936、13766327263。
3.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张;非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彩照2张。
下列人员还需提供如下材料: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或从事其他工作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凡参加我院在赣南医学院人才招聘(报名时间:2017年3月18日至22日)已报名的应聘者,不需再另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者,发给准考证。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者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于2017年4月22日下午15:00到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
(四)考核
1.考核时间:2017年4月23日,上午8:00始。
2.考核地点:设在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考核程序
(1)教学岗:备课-→试讲-→答辩;
(2)实训指导教师:操作-→答辩;
(3)财务会计、图书馆采编、专职班主任、保卫干事:笔试-→结构化面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1.确定体检名单。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考核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考核总成绩确定体检、考察(政审)入闱对象;如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考核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政审)环节。
2.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考察(政审)。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4.公示。对政审、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5.应聘人员入闱后,如因考生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等一切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岗位待遇
教学岗及图书馆采编岗应聘者被聘用,实行同工同酬教师待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参加由赣州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招聘考核合格者按程序办理上编手续。);其他岗应聘者被聘用,实行聘用人员待遇。另外,博士学历(学位)应聘者被聘用,其待遇则按《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